「主耶穌救贖的道理」/岸義紘牧師-(126)

記得是小學四年級所發生的事。那是在冬天寒冷的清晨,母親突然掀開我的棉被。「哎呀!媽媽,到底是怎麼回事呀?」我驚叫了一聲。母親說:「義紘!馬上給我起床,你是不是一直在欺負柴岡家的紘兒?給我老實招來,昨晚紘兒的媽媽已經全盤告訴我了,你們大家欺負紘兒差不多有三個星期了。你給我穿好衣服,現在馬上就去給人家賠罪!」


母親快步加鞭,我大約間隔十米路在她後面跟?她跑。柴岡家紘兒府上的大門鎖?,接著柴岡家伯母將門打開。「很抱歉,一大清早就打擾,請問主人是否在家?我們是有事來給你們道歉的...。」即將上班的伯伯走了出來。母親卻頻頻低?頭說:「其實是我家的義紘欺負了府上的紘兒。是義紘與同伴將你們的紘兒排除在外已經有三個星期了,把他當做不受歡迎的人不跟他玩。我一直不知道此事,直到昨天晚上從柴岡紘兒的媽媽聽到才知道,真是不好意思。以後我會督促孩子再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,懇請您原諒我們的小孩子吧!」母親深深地向他們一鞠躬。可是當她把頭舉起來的那一剎那,突然以右手打了我一巴掌。「媽媽~。」我一面叫喊,差一點摔倒下去。「伯伯,伯母,對不起,我再也不敢欺負紘兒了。」


回家的路上,我不敢忘記母親對我說的話:「我們家呀,是絕對不允許欺負弱者的。你爸爸死在戰場,我們家是弱者,所以總會有被欺負的可能。你祖母和我都有深切的体驗。因此我們家,絕對不允許欺負弱者!如果你不認同的話,就出去當別人家的孩子,也不必回來了!」


雖然這是六十年前所發生的事,可是這件事常常讓我回憶起童年的一樁往事。各位,為何母親會做出讓我害羞的事呢?


母親豈不也是做了一件丟臉的事嗎?其實不然,母親並不是對我憎恨,而是真正的愛我才做了這件事的。「但願這個孩子成年之後,能與大家和睦相處,過幸福的日子。」這是母親的心願,是母親的愛,在當時毫無猶豫地將我帶到柴岡紘兒府上去賠罪的。

完全懂得愛與公義的道理,而在此道理之下,又能赦免人而接納別人,這豈不是真正的愛與公義呢?耶穌基督所背負的十字架是具有直線與橫線的雙重意義,直線是指上帝的公義;而橫線是指上帝的慈愛。主耶穌將我們的一切罪過,都歸在祂身上,以代罪者的身份接受上帝公義的審判,而受死了。耶穌說:「我的神,我的神,?為何捨棄我?!。」如此呼喊而赴義了。就是這樣,上帝將神的公義顯明了。


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祈求說:「父阿,赦免他們。」又說:「一切都結束了,成了。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給?。」然後就斷了氣。主耶穌是因捨去自己的生命,而彰顯了愛的道理。因此,我們的罪得以赦免,而以上帝子女的身份,進入天堂,獲得永生。因道理而審判,因道理得赦免而被接納。我們既然因主耶穌的救贖而獲得拯救,就要珍惜上帝的公義與愛的道理,而過?和平又幸福的生活。


( 元月二十九日於玉蘭莊 陳旭星翻譯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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